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政府工作部门
深圳市教育局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承担综合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职责;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指导学校规范办学管理、实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指导协调学校设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教育招生计划,管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高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助学贷款管理及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四)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外籍教师引进工作。
(五)承担教育经费管理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指导检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承担指导监督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德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和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配合普通话推广和文字规范工作。
(七)负责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和协调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等设施建设;参与协调教育系统学校基本建设工作。
(八)指导各类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开展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工委办公室
负责市委教育工委、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纪委、教育系统社会组织联合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思想政治教育、维稳、统战、侨务、工青妇、计生、对口支援、关工委、师德师风、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
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重要文稿(综合文字)起草、信息、保密、信访、督办、接待、行政服务窗口、固定资产管理、后勤、内保、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统筹推进教育国际化、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等工作。
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机关党委所属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社保、考核培训、外事政审、人才管理、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支教教师遴选、外籍教师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
承担重大调研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教育综合性法规和规章;统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本局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负责新闻发布、信息报送、媒体宣传工作、负责行政许可项目、行政执法等工作。
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
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计划以及市属高校、中等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承担教育费附加管理和安排计划;承担局属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经费及固定资产管理;组织拟订教育事业性收费标准、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承担教育系统统计分析、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基建专项工程协调及直属单位基建财务管理工作。
高等教育处(中外合作办学处)
承担本市普通高等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普通高等教育专业、课程建设和改革;统筹推进全市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新建高校筹备、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开展高校办学质量检测、评估;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创业工作;负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校外机构初审工作;协助高等教育人才管理、经费管理、事业统计、高校安全等工作。
基础教育处
承担全市普通中小学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含新疆班的管理);拟订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政策,统筹全市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普通中小学素质教育、课程改革、教材建设、招生管理等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毕业证验核等工作;协助做好普通中小学校安全工作。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承担面向我市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拟订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和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专项查处,组织开展全市性执法工作;协调督促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合同违法、广告违法等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处理校外教育培训相关的信访事件等。
职业与终身教育处
承担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承担中等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和学籍综合管理工作;统筹、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管理各类非学历教育专业设置、教学质量监控、审批和监管等工作;指导成人文化教育、职工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
依法管理民办中小学和国际学校(含港澳籍人士子女学校、台商子弟学校);负责民办高中中外合作办学(学前教育)、港人子弟学校审批工作;负责外籍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学前教育处
承担全市学前教育管理工作;拟订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政策;制定学前教育机构办学标准和质量标准;指导学前教育课程改革、招生管理、学籍管理、托幼服务一体化等工作;制定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政策,负责市本级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协助做好全市学前教育机构卫生保健和安全工作;负责市属公办幼儿园管理工作。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生态文明、劳动、社会实践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学校预防疾病和学生体检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和组织学校开展体育、艺术竞赛和交流活动;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教研;指导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学校安全管理处
指导监督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学校重大安全事故;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扫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刑解安置工作;建立教育后勤产业管理保障体系;指导学生着装工作;承担学生饮用奶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监督中小学午餐午休工作。
教育督导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监督、检查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导制度和评估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对同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政府推进的教育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向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对中等、中等以下学校及民办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办学效益进行检查、评估;做好省级教育督导评估的专访初审、推荐申报和迎评指导、协调等工作;参与审定市级以上尊师重教先进单位和个人、教育先进集体与个人、校长的考核、任免和奖惩;组织和指导全市教育督导科研和督导人员培训工作。
直属机构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意见、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录取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考的报名、体检、建档、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协助省招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四、承担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报名、报考、考务、考籍、毕业申请初审等组织管理工作。承担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工作。
五、负责本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等教育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市各类教育考试及招生录取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的建设、软件开发、系统运行与维护工作。负责各类教育考试的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本市教育考试及招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管理与指导工作。
七、负责本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考试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招生和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以及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
八、开展本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研究、宣传、咨询服务以及内外交流。
九、负责本市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市各区招生考试机构、自学考试助学机构以及市属普通和成人本、专科学校、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和统筹管理工作。
十一、深入研究基础教育,协助推动基础教育改革,以及与之配套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十二、负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深圳大学城管理服务中心
一、负责统筹管理大学城国有资产及各项公共资源,组织协调大学城公共资源的规划、建设工作以及大学城后勤资源的共享与服务。
二、推动大学城公共平台的构建及服务工作。
三、为大学城内办学主体和片区教科研单位提供共享资源的信息网络服务工作。
四、负责大学城公共园区安全工作。
五、协助市教育局开展高校办学效益评估等工作。
六、完成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深圳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深圳市教师发展中心)
一、开展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政策、重大问题的研究,为教育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二、开展基础教育各学科的教学研究,承担学生学习方式、教育教学方式及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等研究工作。
三、负责全市教育科研业务指导和专业管理、成果培育与推广工作。
四、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及评价体系研究,为各区开展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五、承担在职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及培训业务管理,开展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对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提供业务指导。
六、完成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深圳市教育装备中心)
一、负责基础教育电化教育工作,承担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研究工作,参与相关发展规划制定。
二、承担教育城域网、云资源、教育应用平台的建设、运维等工作,协助开展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三、承担教育技术应用推广、融合创新以及数字教学资源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有关教育装备的配备、建设和管理。
五、承担教育信息化宣传、教育媒体资源采编、制作和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深圳市教育事务综合保障中心
一、承担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的预算审核、会计核算、财务决算、国库支付等财务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国家(含地方政府)学生资助(奖学、助学、教育救助)等方面的实施及管理工作。
三、承担教育发展基金的筹集及管理工作。
四、承担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验核、教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信息采集及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五、完成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深圳大学城图书馆(深圳市科技图书馆)
一、承担建设适应大学城教学以及我市科研与科技产业发展需要的馆藏体系工作。
二、联合深圳地区主要图书情报机构,依托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和驻大学城院校本部图书馆的资源,建立我市公共科技文献信息服务平台,承担科技文献信息服务工作。
三、承担科技情报搜集与分析工作。
四、开展与国内外图书馆系统之间以及各专业图书情报机构的协作与交流,实现科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五、完成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任领导
郑秀玉:深圳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平:深圳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赵立: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委教育工委委员
关苏:深圳市教育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
邱成瑜: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委教育工委委员
钟义应:深圳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委教育工委委员
蔡茂洲:深圳市教育局主任督学
注:以上数据截至2024年1月4日
参考资料
机构概况.深圳市教育局.2023-01-03
郑秀玉.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工委办公室.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办公室.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机关党委(人事处).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政策法规处.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发展规划与财务管理处.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高等教育处(中外合作办学处).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基础教育处.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职业与终身教育处.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学前教育处.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学校安全管理处.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教育督导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内设机构.深圳市教育局.2023-01-03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深圳大学城管理服务中心.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深圳市教育事务综合保障中心.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直属机构.深圳市教育局.2022-08-15
杨平.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赵立.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关苏.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邱成瑜.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钟义应.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蔡茂洲.深圳市教育局.2024-01-04
机构领导.深圳市教育局.2023-01-03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能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直属机构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