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监督指的是国家机关对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行为。在中国,承担这一职能的国家机关主要包括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这些机构负责监督的对象涵盖了所有参与法律活动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国家法律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对各类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其中包括对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行政执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国家法律监督作为一种专业化的监督形式,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两方面。首先,法律监督权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人民检察院专门行使,这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责之一。其次,法律监督的手段也是特定的,检察机关有权使用一系列特殊的监督方法,如对职务犯罪的立案侦查、对
刑事案件的起诉,以及对诉讼程序中违法情况的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