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购地案,是台湾桃园县南部的龙潭乡一个案件,由于涉及到
陈水扁而被外界所知。
陈水扁共同公务员对於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处有期徒刑贰拾年,并科罚金
新台币壹亿伍仟万元,罚金如易服劳役,以罚金总额与陆个月之日数比例折算,夺公权拾年;共同所得财物新台币壹亿参仟万元、美金陆佰万元、美金贰佰参拾捌万元均应分别予以追缴、追徵没收,其中新台币壹亿元,如全部或一部无法追缴时,应与
吴淑珍、蔡铭哲、
李界木连带以其财产抵偿之,其中美金陆佰万元,如全部或一部无法追徵时,应与吴淑珍、蔡铭哲、李界木连带以其财产抵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