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警备区成立于1992年11月,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省军区,在海南省军区和中共
海口市委员会、
海口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辖4个
人民武装部,主要负责城市警备、“双拥共建”等工作。
1993年1月,经
中国共产党海南省委员会和海南军区党委讨论决定,撤销海口市人民武装部,分别成立海口市新华区、
振东区和
秀英区人民武装部(均为副县处级),受区委、区政府直接领导,业务上受海口警备区领导。1月18日,
新华区人民武装部、振东区人民武装部和秀英区人民武装部成立。新华区人民武装部下设军事、政工、后勤科,1993~1996年干部编制9人,设部长、政委、副部长各1名,下辖基层武装部29个。振东区人民武装部下设军事、政工、后勤科,设部长、政委各1名。1993~1996年下辖基层武装部18个。秀英区人民武装部下设军事、政工科和办公室,至1996年下辖基层武装部1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