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奥多西法典
狄奥多西法典
《狄奥多西法典》(Codex Theodosianus),又译“特奥多西亚努斯法典”,是由东罗马帝国皇帝狄奥多西二世组织编撰、通行于东西罗马帝国的法典,公布于公元438年,公元439年起正式施行。
制定过程
公元429年,狄奥多西二世指派委员八人,负责编辑历代法令和先贤学说,因计划庞大而未能完成。公元436年,他又另选委员16人,专事编辑法令,并授以修改原文之权,使律文更为明确和便于施行。这一工作于公元438年初完成,同年2月15日公布法典,439年1月1日起施行;而经西罗马帝国皇帝瓦伦提尼安三世批准,该法典在其辖区也同样生效。这即是《狄奥多西法典》。
法典内容
《狄奥多西法典》共3000多条,分为十六卷,卷分章,各章包括的敕令都按日期先后序次排列。其中,第一至五卷为欧陆法系,第六至八卷为行政法,第九卷为刑法,第十和十一卷为财政法,第十二至十五卷为地方法,最后一卷为宗教法。
流传至今的《维息哥罗马法》(Lex Romana Visigothorum)中有其全部摘要,《梵蒂冈残篇》(Fragmenta Vaticana)中也存有原文的片段。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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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制定过程
法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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