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国家行政机关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江苏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
主要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机构
连云港市市政府办公室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连云港市教育局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连云港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连云港市公安局
连云港市民政局
连云港市司法局
连云港港财政局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连云港市商务局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连云港市审计局
连云港市外事办公室
连云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连云港市体育局
连云港市统计局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连云港市信访局
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连云港港机关事务管理局
现任领导
市长:邢正军
副市长:任栋、任建平、宋波、张家炯房庆忠、吕洁、洪延炜
秘书长:赵厚峰
注:更新截止2024年5月
参考资料
市政府领导.连云港市人民政府.2024-05-18
市政府工作机构及职能.连云港市人民政府.2024-05-18
目录
概述
主要职权
政府机构
现任领导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