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华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
刘艳华,曾为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人物事件
2018年11月,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刘锋
、刘艳华合计向宁波瑞和智慧投资有限公司质押6825.8万股用于个人资金需求。
2020年6月7日晚间,汇金通公告,实控人刘艳华拟以约6.39亿元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32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给
津西钢铁
,同时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8.88%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刘锋、刘艳华夫妇变更为津西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刘锋、刘艳华夫妇变更为
韩敬远
。
参考资料
6月7日上市公司晚间公告速递
.新浪网.2020-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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