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里埃尔是一位
瑞士心理学家和
欧洲新教育运动的倡导者,出生于
日内瓦。他于1899年在瑞士建立了克拉里塞克实验学校,并于1912年创建了瑞士日内瓦的“国际新学校事务局”。1915年,他为比利时新教育活动家华斯孔遂洛所著的《比利时新教育》作序,提出了30条新教育的基本原则。
如新集团学校应有优美、舒适的自然环境于设备;注重学生生活、学习的自治制度;开设发展学生双手能力的手工劳动课;注重学生身体自然发育的体育;注重发展智力和发展儿童内心道德感的德育等。1921年倡导在法国加雷市成立新教育联谊会,并在该会章程中提出七项新教育的基本原则:(1)教育的根本宗旨是增进儿童内在的精神力量;(2)尊重儿童个性;(3)教育与生活均应使儿童的天赋、兴趣得到自由发展;(4)鼓励儿童自己的纪律训练,以形成其个人责任感与社会责任感;(5)培养儿童合作及为社会服务的精神;(6)对所有儿童进行共同的教育与教学;(7)教育儿童既尊重邻里、公民与民族,也能意识到个人的尊严。著有《变革学校》(1920)、《学生的自治》(1921)、《主动教学学校》(1922)、《主动教学学校的实践》(1924)《在主动教学学校里儿童的自由》(1928)、《发生心理学的未来》(1931)、《人的解放》(1943)、《布满欧洲的主动教学学校》(1948)、《人类的直向演化或精神升华》(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