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区
兴隆区
兴隆区,区公所名。1955年起,
安岳县
县人民政府设立的10个区公所之一,作为安岳县政府的派出机关,行使代管本辖区乡镇, 1992年兴隆区被正式撤销而成为安岳建制历史。
位置
兴隆区位于安岳县境南部,东与
石羊区
为邻,南与李家区相连,西与
周礼区
、镇子区接壤,北与
岳阳区
、
永清区
为界。区公所驻
兴隆乡
(1985建镇)场镇街村。
历史
1955-1957年,安岳县先后调整为10区1镇78乡,并以区公所驻地定命区名,兴隆区因区公所驻兴隆乡而 得名。
1958年,
安岳县
建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全县建立10个中心人民公社、34个人民公社和1个镇。同年,撤销兴隆区建立兴隆中心人民公社。
1961年,安岳县设10区1镇71个公社,兴隆中心人民公社复设兴隆区。
1992年,安岳县撤区并镇。撤销兴隆区公所等全县10个区,兴隆区正式成为安岳建制历史。兴隆区代管的乡镇全部析出自建、合并或撤销,改为由县直接管辖乡镇。
代管
1955-1957年,安岳县兴隆区代管
鱼龙乡
、
共和乡
、清流乡、
天宝乡
、天林乡、协和乡、石板乡、兴隆乡共8个乡。
1961-1984年,兴隆区代管天林公社、鱼龙公社、共和公社、清流公社、天宝公社、天林公社、协和公社、解放公社、石板公社、兴隆公社共9个公社。
1985-1992年,兴隆区代管
兴隆镇
、鱼龙乡、共和乡、清流乡、天宝乡、天林乡、协和乡、解放乡(后更名左家坪乡)、石板乡共9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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