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是
黑龙江省省辖市,是黑龙江省的重要交通枢纽,是全省六大客货运中转中心之一,
哈尔滨市以北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下辖
北林区1区,
肇东市、
安达市、
海伦市3个
县级市及
绥棱县、
青冈县、
庆安县、
兰西县、
望奎县、
明水县6县。辖域面积35211平方公里,总人口580万(2012年),绥化市区面积45平方公里(2015年),城区人口48.6万,属Ⅰ型小城市、四线城市。
绥化市素有“黑土明珠,塞北江南”之称,是中国寒地黑土绿色农业示范市,是中国第一个地市级绿色农业示范市,也是中国十大幸福城市排名第一的城市。201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82亿元。是哈长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之一。
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9]154号):(1)撤销绥化地区和县级
绥化市,设立地级绥化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
北林区。(2)绥化市设立北林区,以原县级绥化市的行政区域为北林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北二西路。(3)绥化市辖原绥化地区的
望奎县、
庆安县、
绥棱县、
兰西县、
青冈县、
明水县和新设立的北林区。原绥化地区的县级
安达市、
肇东市和
海伦市由
黑龙江省直辖,绥化市代管。
1956年1月17日,中共
黑龙江省省委根据中央1月3日关于成立绥化专区的批准,成立绥化专员公署和中共绥化地委,地委、专署机关设置于
绥化县。2月28日,中共绥化地委组成。
1958年8月16日,国务院决定撤销绥化专员公署,成立
松花江专员公署,专员公署驻
哈尔滨市。
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批准,撤绥化地区,设地级绥化市;撤县级绥化市,设县级
北林区。绥化市、北林区行政领导体制2000年6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