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设计
通用设计
通用设计是指对于产品的设计和环境的考虑是尽最大可能面向所有的使用者的一种创造设计活动。通用设计又名全民设计、全方位设计或是通用化设计,系指无须改良或特别设计就能为所有人使用的产品、环境及通讯。它所传达的意思是:如何能被失能者所使用,就更能被所有的人使用。通用设计的核心思想是:把所有人都看成是程度不同的能力障碍者,即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人们具有的能力不同,在不同环境具有的能力也不同。
无障碍设计
在这个信息无所不在的时代,信息的获得与传递在人们的生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会展活动作为信息汇集与传播的主要方式更是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市场,无论男女老幼,越来越多的人已将参加各种展览、展会或庆典等展示活动作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为方便更多的观众前来参与,一些无障碍设施或相关设计也广泛应用到许多会展活动和大型庆典活动中,无障碍设施的设置目的是为满足那些弱势群体的生理使用需求,但是明显带有对正常人与弱势群体区别待遇的心理暗示。这种心理暗示并非刻意的,但是对于弱势群体来说却具有相当的负面作用,对于正常人来说也会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
另一方面,盲目照搬照抄无障碍设计而不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些无障碍设计在某种程度上就会成为“障碍”设计。例如,展馆中的无障碍厕所设计,对于有需要的残疾人来说可能不愿意去使用,因为在潜意识里成为被区别对待的对象;而对于正常人来说同样不愿意去使用,因为同样有被误解的可能性。这样的设计形同虚设。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人们都期望获得平等的对待。本文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通过探讨将通用设计理念引入展示设计,从而为展示设计的探索发展提供理论借鉴与思考。
发展过程
通用设计的演进始于1950年代,当时人们开始注意残障问题。在日本、欧洲美国,“无障碍空间设计”(barrier-free 设计)为身体障碍者除去了存在环境中的各种障碍。在1970年代时,欧洲及美国一开始是采用“广泛设计”(accessible design),针对在不良于行的人士在生活环境上之需求,并不是针对产品。当时一位美国建筑师麦可·贝奈(Michael Bednar)提出:撤除了环境中的障碍后,每个人的官能都可获得提升。他认为建立一个超越广泛设计且更广泛、全面的新观念是必要的。也就是说广泛设计一词并无法完整说明他们的理念。
1987年,美国设计师,罗纳德·梅斯(Ronald L.Mace)开始大量的使用“通用设计”一词,并设法定义它与“广泛设计”的关系。他表示,“通用设计”不是一项新的学科或风格,或是有何独到之处。它需要的只是对需求及市场的认知,以及以清楚易懂的方法,让我们设计及生产的每件物品都能在最大的程度上被每个人使用。他并说“通用”(universal)一词并不理想,更准确地说, “全民设计”是一种设计方向,设计师努力在每项设计中加入各种特点,让它们能被更多人使用。在1990年中期,朗·麦斯与一群设计师为“全民设计”订定了七项原则。
原则
在学术领域,“Universal 设计”又称为“共用性设计”,“普适设计”等。
通用设计不应该为一些特别的情况而作出迁就和特定的和设计,具有七大原则:
原则一:公平地使用 Equitable Use
对具有不同能力的人,产品的设计应该是可以让所有人都公平使用的。(The design is useful and marketable to people with diverse abilities.)
指导细则: 1. 为所有的使用者提供相同的使用方式;尽可能使用完全相同的使用方式;如不可能让所有使用者采用完全相同的使用方式,则尽可能采用类似的使用方式; 2. 避免隔离或歧视使用者; 3. 所有使用者应该拥有相同的隐私权和安全感; 4. 能引起所有使用者的兴趣。
原则二:可以灵活地使用 Flexibility in Use
设计要迎合广泛的个人喜好和能力。(The 设计 accommodates a wide range of individual preferences and abilities.)
指导细则: 1. 提供多种使用方式以供使用者选择; 2. 同时考虑左撇子和右撇子的使用; 3. 能增进用户的准确性和精确性; 4. 适应不同用户的不同使用节奏。
原则三:简单而直观 Simple and Intuitive Use
设计出来的使用方法是容易理明白的,而不会受使用者的经验,知识,语言能力及当前的集中程度所影响。(Use of the 设计 is easy to understand, regardless of the user’s experience, knowledge, language skills, or current concentration level.)
指导细则: 1. 去掉不必要的复杂细节; 2. 与用户的期望和直觉保持一致; 3. 适应不同读写和语言水平的使用者; 4. 根据信息重要程度进行编排; 5. 在任务执行期间和完成之时提供有效的提示和反馈。
原则四:能感觉到的信息 Perceptible Information
无论四周的情况或使用者是否有感官上的缺陷,都应该把必要得信息传递给到对使用者。(The 设计 communicates necessary information effectively to the user, regardless of ambient conditions or the user’s sensory abilities.)
指导细则: 1. 为重要的信息提供不同的表达模式(图像的、语言的、触觉的),确保信息冗余度; 2. 重要信息和周边要有足够的对比; 3. 强化重要信息的可识读性; 4. 以可描述的方式区分不同的元素(例如,要便于发出指示和指令); 5. 与感知能力障碍者所使用的技术装备兼容。
原则五:容错能力 Tolerance for Error
设计应该可以让误操作或意外动作所造成的反面结果或危险的影响减到最少(The 设计 minimizes hazards and the adverse consequences of accidental or unintended actions)。
指导细则: 1. 对不同元素进行精心安排 , 以降低危害和错误:最常用的元素应该是最容易触及的;危害性的元素可采用消除、单独设置和加上保护罩等处理方式; 2. 提供危害和错误的警示信息; 3. 失效时能供功安全模式(原文为 'Provide fail safe features' ); 4. 在执行需要高度警觉的任务中,不鼓励分散注意力的无意识行为。
原则六:尽可能的减少体力上的付出 Low Physical Effort
设计应该尽可能得让使用者有效地和舒适地使用,而丝毫不费他们的气力(The 设计 can be used efficiently and comfortably and with a minimum of fatigue.)。
指导细则: 1. 允许使用者保持一种省力的肢体位置; 2. 使用合适的操作力(手、足操作等); 3. 减少重复动作的次数; 4.减少持续性体力负荷。
原则七:提供足够的空间和尺寸,使使用者能够接近使用 Size and Space for Approach and Use
提供适当的大小和空间,让使用者接近、够到、操作,并且不被其身型、姿势或行动障碍的影响。(Appropriate size and space is provided for approach, reach, manipulation, and use regardless of user’s body size, posture, or mobility. )
指导细则: 1. 为坐姿和立姿的使用者提供观察重要元素的清晰视线; 2. 坐姿或立姿的使用者都能舒适地触及所有元素; 3. 兼容各种手部和抓握尺寸; 4. 为辅助设备和个人助理装置提供充足的空间。
[原作者注]1. 以上通用设计的原则主要强调使用上的便利性,但对于设计实践而言,仅考虑可用性方面还是不够的,设计师在设计的过程中还须考虑其他因素如经济性、工程可行性、文化、性别、环境等诸多因素。 2. 以上原则提倡将一些能满足尽可能多的使用者要求的设计特征整合到设计中去,并非每个设计项目都须逐条满足上述所有要求
三项附则:
1.可长久使用,具经济性
2. 品质优良且美观
3. 对人体及环境无害
方法及程序
用户分类表
抽出要成为UD设计对象的用户,填入用户分类表,表中是各种对于该类用户的关注要素信息收集。
设计矩阵
该矩阵能够有效抽出UD的要求事项和问题点,以便找到设计的切入点。
设计展开
常规的产品设计的过程。
设计评价
包含设计过程中的评价、用户参与的评价。
用户反馈
产品投放市场之后的反馈意见。
系统评价
通用设计是一种站在使用者立场,追求最大包容性的设计意识形态。其核心评价方法以3P(Product 表演 Program)作为通用设计大程度的评价系统。在一般消费者或者特殊消费者使用该产品后的实际情况来制作的评价手法。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无障碍设计
发展过程
原则
方法及程序
用户分类表
设计矩阵
设计展开
设计评价
用户反馈
系统评价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