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强
原吉林省拳击协会副主席
张家强,人称“强子”,1967年出生于吉林省,是一名退役的摔跤运动员,曾任吉林省拳击协会副主席、吉林省拳击协会松原分会会长等职务。
2009年11月19日,据《长春日报》报道,张家强为首的涉黑团伙涉嫌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盗窃等多项罪名。11月17日,松原市检察院对张家强及其团伙成员正式批捕。2010年12月11日,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张家强为首的涉黑团伙。张家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等7项罪名,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475.5万元。
人物经历
工作经历
曾是吉林省拳击协会副主席、松原市圣水湖农业开发公司董事长、吉林省拳击协会松原分会会长。
上世纪80年代,曾蝉联两届57公斤级全国摔跤冠军,并获得过吉林省散打金牌,有着“东北地区摔跤小老虎”的美名。他退役回到松原市经商,涉足农业和房地产开发,创办了松原市圣水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并投资开发了“阳光家园”等商贸住宅小区。
2000年以来长期纠集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组成黑恶势力团伙,在松原市为非作歹、欺压百姓,被害群众敢怒不敢言。
2009年8月,又创办了张家强体育训练基地。10月14日,松原公安机关经过近半年的秘密侦查,掌握了大量线索,一举抓获该团伙8名主要成员,随后又抓获该团伙的6名成员。11月17日,松原市人民检察院对张家强及其团伙14名成员正式做出批捕决定。
人物事件
资本积累
以伪善来“洗白”三号人物摔骨折
经过调查,警方目前掌握的张家强犯罪团伙的恶行如下:
聚众斗殴
2007年9月,张家强团伙成员陈全与松原市另一恶势力团伙头目王金龙因琐事在电话里发生争吵。双方互不服气,相约“对”一下。撂下电话后,陈全将此情况说给了吴迪、大庆市。吴迪、大庆听说此事后,迅速纠集张建绪、刁彤刚等40余人开着9辆车,手持镐把、扎枪、双节棍赶到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油田热电厂附近,与王金龙带领的60余人进行械斗。
寻衅滋事
2009年9月20日,张家强的手下张建绪等人到松原市江南一家电影院的二人转大舞台看戏。到电影院后,张建绪等人每人买了一张10元的门票,进场后,却强行要坐到30元门票的位置上。剧场工作人员出面制止,被他们用双节棍打成轻伤。
敲诈勒索
2005年7月,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交通宾馆度假村在前郭县查干湖镇落成。开业当日,张家强指使其手下焦术雷(外号“焦三”)等人将铲车开到交通宾馆的大门前,声称宾馆占了张家强的苇原,阻止开业。交通局找到当地政府调解,张家强从蒙古艾里乡拿走了50万元钱后,度假村才正常营业。
2005年12月28日,松原市市民赵某驾驶奇瑞轿车在途经松原市交通局门前时,与张家强驾驶的奥迪A4轿车发生轻微刮蹭。事故发生后,张家强以去长春市修车为借口,强行向赵某索要3万元候车费,并找手下人威胁赵某。最终赵某迫于无奈,付给张家强2.6万元。后经保险公司认定,张家强的修车费应为2645元。
警方透露了一个细节,在印制举报张家强的公告时,找到了开印刷厂的赵某。当赵某听说是举报张家强的公告,当即表示愿意免费印刷,并且用最好的防水纸。办案人员询问后才得知,赵某是当年被张家强敲诈的受害人。“这说明张家强多行不义必自毙!”办案人员说。
强行投标
随着“实力”的壮大,张家强的敛财手段也在“升级”,2008年年初,宁江区大修厂进行拍卖,张家强指派其手下吴进富、吴迪去替自己竞拍。吴进富、吴迪随后纠集张建绪、刁彤刚、金成等人到拍卖现场“摆队形”,大喊“强哥要买下这个大修厂,不服的人去和强哥说去”。
在随后的竞拍中,当有参与竞拍的人举牌时,吴进富就上去将号牌抢下,最终吴进富以106万元(底价100万)拍得大修厂。10天后,吴进富以200万元将该大修厂卖给了一名开发商,短短10天净赚94万元。
盗窃
2008年8月,张家强位于宁江区新城乡的别墅开始施工,工程刚一动工,张家强就私接吉林油田电网,盗窃油田电力供其施工、生活、娱乐所用。截至目前,张家强共盗电力价值3万余元。
犯罪被捕
张家强自2000年以来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了黑恶势力团伙,在松原市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吉林省公安厅和松原市公安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为了彻底打掉该团伙,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犯罪侦查部门组成专案组,对张家强涉黑团伙展开秘密调查,经过近一年秘密侦查,警方掌握其大量违法犯罪事实。
2009年10月14日晚,省、市公安机关联合行动,在松原市公安局武警支队的配合下将张家强、吴迪、张建绪、于喜亮等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15日,专案组乘胜追击,又将6名主要团伙成员抓捕归案。随后,警方立即对张家强和骨干成员的银行账户进行查封、冻结。
经过进一步调查,专案组查明张家强团伙涉嫌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盗窃等多项罪名,2009年11月17日,松原市检察院对张家强及其团伙成员正式批捕。另有两名团伙成员投案自首,因情节较轻,已被取保候审。
犯罪事实
2005年7月,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交通宾馆度假村落成,张家强指使其手下焦术雷等人,开铲车将交通宾馆的大门堵上,不让交通宾馆开业,并声称交通宾馆的土地占了他自己的地方,最终张家强索要50万元人民币才息事宁人。
2005年12月28日,松原市私营业主赵某驾驶奇瑞轿车在江南松原市交通局门口与张家强驾驶的奥迪A4轿车发生轻微刮蹭,张家强以去长春市修车为借口,拒绝由保险公司赔偿修车费,强行向赵某索要人民币30000元,并派出其手下威胁赵某,最终赵某慑于张家强的淫威付给其26000元。后经中国平安认定,张家强的修车费应为2645元。
2007年9月,张家强团伙成员陈全与松原市另一黑恶势力团伙成员因琐事发生争吵,张家强团伙40余人手持镐把、扎枪、双节棍与对方60余人进行械斗,将对方打伤,砸坏对方遗留在现场的一辆捷达车。
2008年年初,松原市宁江区大修厂在昊原大酒店举行拍卖,张家强得知此消息后,指派其手下吴进富、吴迪去替自己竞拍宁江区大修厂的土地,吴进富、吴迪随后纠集张建绪、刁彤刚、金成等人到昊原大酒店拍卖现场“摆队形”,吴进富、吴迪、金成将昊原大酒店三楼大厅的一张桌子踢翻,将桌子上的两个茶杯摔碎,声称“强哥要买下这个大修厂,不服的人去和光头强说”。在竞拍现场,当有参与竞拍的人举牌竞价时,吴进富就上去将竞价人手中号牌抢下,阻止拍卖会正常进行。最终吴进富以106万元的超低价拍得宁江区大修厂,而此次拍卖会的底价为100万元。随后,张家强将宁江区大修厂以200万元的价格转手,短短十几天净赚94万元。
2008年8月,张家强位于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农林村的别墅开始施工,张家强私接吉林油田电网,盗窃吉林油田电力,供其施工、生活、娱乐所用。位于农林村的三层别墅外观相当气派,四角设有炮楼,里面有游泳池、网球场、大舞台。仅此一处占地面积5000多平方米,其中具有合法手续的只有2800平方米,专门用来招待其社会上的朋友及团伙成员聚会所用。但施工的工人没拿到一分工钱。
2009年7月,扶余市102国道旁一加油站在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吴进富、吴迪听说此事后参加了拍卖会,并带领刁彤刚、于喜亮、张建绪、孙立国等人到拍卖现场“摆队形”、并以“这个加油站原来就是吴迪的,谁也别拍”为由威胁恐吓参与竞拍的人,最终吴迪以底价44.5万元拍得该加油站。
2009年9月份,张家强的手下张建绪、田野、袁帅等人一起到江南前郭电影院的二人转大舞台看戏,他们手持丙票入场,却强行坐甲票的位置,在遭到剧场工作人员制止时,张建绪、田野、袁帅等人用双节棍将剧场工作人员刘某、董某、孙某打伤。
公开宣判
2010年12月13日,宁江区人民法院对以张家强为首的涉黑团伙公开宣判。张家强涉黑团伙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长达262页,法院宣读了近三个小时。
处罚方式
法院认为,张家强所组织、领导的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参与违法事实13起),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系该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公民合法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及指使他人采用威胁的手段,强行索要公民合法财物,作案10起,赃款总价值合计人民币641.3万元(其中未遂60万元),数额巨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指使他人采用私接电线的方法盗取国家电能,数额巨大;单独及指使他人以威胁的手段强买强卖商品,作案4起,情节严重;单独及指使他人强拿硬要,作案5起,情节严重;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家强所犯的上述犯罪罪名成立。在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家强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处罚结果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家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70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75.5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潘洪海各项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874.72元,依法追缴其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所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
被告人吴迪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他团伙成员李金城、焦术雷、张建绪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9年并处罚金不等。
2010年12月29日,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前全国摔跤冠军张家强涉黑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张家强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工作经历
人物事件
资本积累
犯罪被捕
犯罪事实
公开宣判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