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味是中国民间喜爱的传统食品之一,也是人们相互馈赠的佳品,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相传在上古
夏朝时,人们于农历十二月合祭众神叫做腊,因而十二月叫腊月。腊肉,就是在冬天将肉类以盐渍经风干或熏干制成而得名。早在
周朝的《
周官》、《
周易》中已有关于“
肉脯”和“腊味”的记载。当时,朝廷有专管臣民纳贡肉脯的机构和官吏。在民间,学生也用成束
干肉赠给老师作为学费或聘礼,这种干肉称为“束脩”。
广式腊味是经历代不断实践、改善而形成的:早在唐宋年间,
阿拉伯人和印度人远渡来
广州市传经或经商时就携来灌肠类的食品。此后,
广东省加工肉食的商人,便在自己酶制工艺的基础上吸收外来产品的经验,经过不断研究创新,遂成为当今的广式腊味。广式腊味选料上乘,工艺精湛,色、味、香、形均佳,在国内外久负盛名,畅销全国及东南亚,其花式品种繁多,主要有:生抽肠、老抽肠、鸭肝肠、瘦肉肠、猪心肠、鲜虾肠、冬菇肠、鱿鱼肠、玫瑰肉肠、牛肉肠、东莞腊肠、金银润、五花腊肉、酱
封肉等几十种。
广式腊味的食用方法多种多样,随人所好。既可以信手蒸熟作方便食品;也可配以蔬菜炒食,既可以作拼盘原料,可以供包点、
月饼等作肉馅用;也可作为
糯米饭、快餐
腊味饭、大鸡三味等配料。总之,它既能以“阳春白雪”之身登上大雅之堂,又能以“下里巴人”之身普及寻常人家。
从
江门市质监局获悉,
广东省地方标准《广式腊味制品》DB44/421-2007已经省质监局批准颁布,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该标准适用于在广东省境内生产的
广式腊肠、
广式腊肉、广式腊鱼、广式腊禽、广式腊畜制品,是强制性地方标准,上述广式腊制品生产企业必须按此标准生产腊味产品。另外,一些具有特色的
猪肝肠、
鸭肝肠以及香菇肠等广式传统风味肠则未被纳入其中。
根据《广式腊味制品》的定义,广式腊味制品指以鲜(冻)畜、禽、动物性水产品为主要原料,配以食盐、
酱油、白砂糖、酒等辅料,不添加
花椒、八角、
肉桂等香料、香精及淀粉、植物蛋白,经腌制、晾晒或烘焙等工序制成的,具有咸中带甜、酒香醇厚等特色风味的各式生干制品。其中,
腊肠分为优级腊肠、一级腊肠、二级腊肠三种,腊肠的感官要求是咸、甜味协调,具有糖、酒与肉混合后的醇正腊香味,无酸败及其它异味。腊肉是具产品本身固有的风味,腊香纯正、无酸败及其它异味。
《广式腊味制品》分别在主要原料和辅料、感观性能、
物理化学指标、食品添加剂、净含量等方面做出规定。在理化指标方面,对上述五种腊制品的水分、
蛋白质、脂肪、总糖、食盐、酸价、
过氧化值、
亚硝酸盐残留量等都分别做了明确的要求。该标准填补了
广式腊肉、广式腊鱼、广式腊禽、广式腊畜制品标准的空白,对
广东省特色传统食品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