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在华北、
华中地区等解放区,领导农民开展的反奸、清算、减租、减息、退租、退息的群众运动。对罪大恶极的汉奸、恶霸,经过群众斗争依法给予惩办,并没收他们的土地和财产。对一般地主,则按照抗日民主政府颁布的减租、减息和合理负担等法令,清算该退还农民的部分。这一运动发展成土地改革运动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在华北、华中等解放区,领导农民开展的反奸、清算、减租、减息、退租、退息的群众运动。对罪大恶极的汉奸、恶霸,经过群众斗争依法给予惩办,并没收他们的土地和财产。对一般地主,则按照抗日民主政府颁布的减租、减息和合理负担等法令,清算该退还农民的部分。这一运动发展成土地改革运动。
据此,市、区建立了清算斗争委员会,组织反奸清算运动工作队,深入群众开展“算旧账,挖穷根,报冤仇”的斗争。召开群众公审大会对罪大恶极的汉奸、恶霸进行处理,没收其全部家产;对敲诈勒索,搜刮民财的日伪刑事、“狗腿子”,经揭发斗争,交公安机关依法惩处,并强制其变卖财产,偿还欠债;对畏罪潜逃的罪犯,没收其全部财产,进行拍卖,并由公安机关追捕法办。
截至1946年5月,全市农村清算恶霸地主、伪会长、伪屯长等土地10187亩,房屋1331间,粮食16420石,现金8715万余元(
银元,下同),5万农民分得了胜利果实。在城市,清算了民愤极大的汉奸、恶霸、伪区长、刑事、“狗腿子”、不法资本家等,共得现金1.2亿元。通过反奸清算斗争,沉重打击了日伪反动势力及其社会基础,巩固了新生的民主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