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兴教授于1928年12月9日生于
四川省涪陵区,1953年毕业于
西南政法大学,1954年进入
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先后从事民法学和民事诉讼法学的教学科研工作。刘家兴教授是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学科的重要奠基者,也是北京大学民事诉讼法学学科的开创者。1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民事诉讼法起草人之一,全国诉讼法学理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u003c\u003c民事诉讼法学\u003e\u003e主考。著有\u003c\u003c民事诉讼法学\u003e\u003e等多部著作。
刘家兴教授是西南政法学院第一届毕业生,当代中国法学名家。他是我国民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学界老前辈,与
王国枢教授、王以真教授、王存厚教授等刑事诉讼法学老前辈(“一刘三王”)共同创立了北京大学诉讼法专业(1981年即成为
北京大学法学院全国最早设立诉讼法学硕士点的院系之一),并成为全国诉讼法学的先行者和奠基人,与
江伟教授、
杨荣馨教授、常怡教授等号称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四大天王。刘家兴教授还是新中国第一部
民事诉讼法典的主要起草人,他主编的《
民事诉讼法学》也是新中国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学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