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1129年-1183年),字可大,一字子大,扬州人。他早年随家人寓居归安(今
湖州市),与其弟
李漳、
李泳、
李洤、李皆以文章闻名于当时。1155年,他官监
盐官县税,1163年任
永嘉县监仓,后累官州。他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著有文集二十卷,但现存的只有芸庵类稿六卷和11首词。他的诗歌时露警秀,七律尤为出色。
[约公元一一六九年前后在世]字不详,本扬州人,后寓居
海盐,
李正民之子。生卒年均不详,约
赵昚乾道中前后在世。工诗。历知
温州市、藤州。其馀事迹均不详。洪著有文集二十卷,今仅存芸庵类稿六卷,《
钦定四库全书总目》不及十之三四。其诗时露警秀,七律尤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