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目辉,男,出生于
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肖云镇店子村,是一名小学毕业生。他在2006年8月12日为了拯救四位落水儿童而不幸牺牲,享年14岁。李目辉的事迹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赞誉,被山东省政府追授为“齐鲁好少年”,并获得“山东省见义勇为好学生”的荣誉。
2006年8月12日,李目辉在白马河岸边学习时,听到远处传来求救声。他发现四位同伴不慎落水,其中两位已陷入困境,另两位正试图施救,但他们都不会游泳。李目辉立即前往现场,成功将两名同伴救至安全地带。之后,他奋力救助其他两名同伴,但在过程中不幸溺亡。李目辉的英勇行为挽救了四位同伴的生命,但他自己却永远留在了白马河中。
李目辉的牺牲在当地引发了巨大的震动和哀悼。他的事迹不仅感动了村民们,也让他的父母成为了众人敬仰的对象。被救的四个家庭决定将李目辉的父母视为再生父母,并立下四项规定以表达感激之情。此外,李目辉的父母决定捐赠资金用于改善学校设施,以纪念他们的儿子。
李目辉的牺牲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
山东省政府追授其为“齐鲁好少年”和“革命烈士”。
山东省教育厅和共青团山东省委授予他“山东省见义勇为好学生”称号。李目辉的父母也被评为“孔孟之乡好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