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使用是指在驾驶汽车的过程中,对各种灯具的合理运用。这些灯具在日常驾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正确的灯光使用有助于提高驾驶安全性。尽管不同车型的灯具外观和位置可能有所不同,但它们的功能和使用方法基本一致。
与行车相关的灯
前大灯
前大灯的主要功能是照亮车前的道路和物体,保障行车安全。它包括远光灯和近光灯。法律规定,在照明路灯点亮后,所有车辆均应开启前大灯。通常,近光灯的照射距离约为30-40米,覆盖范围约160°;远光灯则光线集中,亮点较大,能够照射到更远更高的地方(具体照射距离取决于大灯材质)。在照明良好的城市道路上,只需开启近光灯即可。若道路照明条件较差或无照明,则需开启远光灯。
使用注意事项:
- 在紧随前车的情况下,不应使用远光灯,以免影响前车司机视线,此时应使用近光灯。
- 超越前车时,应先使用远、近光灯变换提醒前方车辆,得到允许后,切换至近光灯,开启左转向信号灯并超车。超越后,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再开启右转向信号灯,返回原车道,并关闭转向灯。
- 相对行驶于照明条件不佳的路段时,两车相距较远时使用远光灯,接近至150米左右时切换至近光灯,并减速。两车交错后可立即恢复远光灯。
- 夜间通过急弯、坡路、
拱桥、人行横道或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位灯
位灯又称为小灯或示宽灯,后部的位灯称作尾灯。分为前位灯和后位灯,分别位于车辆前部和后部两侧。位灯用于黄昏行驶时增加可见性。它的作用是表明车辆的宽度,以便其他车辆了解本车的尺寸。前位灯也可提供夜间的近距离照明。一些车辆还配备了专门的示廓灯,以指示车辆宽度。无论白天还是夜晚,停车时均可使用。
雾灯
雾灯适用于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天气状况,具有较强的穿透力,有利于其他车辆及早发现目标。雾灯分为前雾灯(白色或黄色)和后雾灯(红色)。后雾灯的标识与前雾灯略有不同,前者灯光线朝下,后者水平。雾灯通常位于车内仪表盘控制台。由于其亮度高、穿透性强且不易产生漫反射,因此正确使用雾灯能够有效减少事故发生。在雾天,前后雾灯通常一起使用。
转向信号灯
转向信号灯位于车辆前后,某些车辆的侧面、后窗玻璃或后视镜上也设有转向信号灯。转弯前,应提前开启转向信号灯。其开关位于方向盘左侧后方的拨杆上,向下拨动为左转信号灯,向上拨动为右转信号灯。开启转向信号灯后,相应一侧的前、后及侧面转向信号灯会同时闪烁,提醒周围车辆和行人注意。
制动灯
制动灯又称刹车灯,为红色,位于车辆后部两侧。一些车辆还在后风挡玻璃的正下方或正上方安装了高位制动灯。后制动灯一般与后位灯共用,灯泡内包含两个灯丝,其中较暗的为后位灯,较亮的为刹车灯。踩下制动踏板时,制动灯亮起,松开踏板后,制动灯熄灭。制动灯起到警示后车已制动的作用,应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
倒车灯
倒车灯位于车辆后部两侧,当挂入倒档时,该灯亮起,警告车后的车辆和行人,表示车辆正在倒车。倒车灯均为白色。
与行车关系不大的灯
此类灯包括危险报警闪光灯、牌照灯、门灯、车内顶灯、仪表灯、行李箱灯、工具灯、踏步灯等。
车灯的组合使用
在高速公路行驶遇到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天气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 能见度低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超过60公里/小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至少100米的距离。
- 能见度低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超过40公里/小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至少50米的距离。
- 能见度低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并尽快从最近的出口离开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