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市规划局的职责,市林业局的职责,以及市国土资源局的国土资源管理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务局、市农村经济委员会等部门的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海洋资源管理职责,市农村经济委员会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市城市建设管理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海洋局牌子,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
城市规划和
测绘学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城乡规划和测绘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二)负责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编制、修订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依法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指导审核镇、乡和村庄规划。
(七)拟订全市
测绘学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基础测绘管理与基础地理空间信息现代化建设,保护管理测量标志,监督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和指导测绘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负责全市测绘行业管理。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规划编制处、
城市规划处、区县规划处、建筑规划管理处、市政设施规划处、测绘管理处、规划委员会秘书处、执法监察处、纪委(监察室)。
设立大连市规划局中山、西岗、
沙河口区3个分局(处级),为市规划局的派出机构,在市规划局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
大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大连市测绘院(大连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