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委托是指客户亲自前往证券经纪商的营业场所,通过面对面的方式办理委托手续,提出购买或出售有价证券的要求。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中小型投资者,其特点是稳定可靠,能减少因非直接交流而导致的错误。然而,对于远程客户和注重时效性的客户来说,这种方式并不十分适合。
委托方法
当面委托需要客户填写委托书并签名或加盖印章,同时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股票账户和资金账户等。在委托书中,客户需要明确指定所交易的证券品种、交易类型(买入或卖出)、交易数量以及报价方式和价格区间。此外,客户还需确定委托的有效期限,可以选择当日有效或五日内有效。如果选择后者,则自委托之日起至第五个交易日期间内有效。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可能出现的通信故障或其他意外事件导致的损失的责任划分。
优点
当面委托具有以下优势:
客户可以直接向证券经营机构咨询有关股票买卖的问题,获取必要的知识支持。
客户能够实时掌握市场行情,从而更明智地下达交易指令,降低投资风险。
客户填写书面委托书后,经纪人能够迅速在交易所执行交易。由于有书面记录,有助于区分委托方和执行方的责任,并且为未来的争议解决提供证据。
在中国,大多数投资者倾向于使用当面委托方式进行股票交易。他们往往缺乏股票市场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也没有足够的资源和时间频繁参与证券交易。因此,他们更愿意在现场观察市场动向,并从中获取交易决策的信息。随着技术的发展,当面委托的形式已经从柜台服务转变为使用磁卡电脑刷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