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0岁的林某,是
广东省高州市人,多年前来到
浏阳市经商。为了赚取巨额非法利益,2017年年底,林某在结识
岳阳市男子付某(另案处理)等人后,共同商议在浏阳成立公司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事宜。此后,林某、付某等人先后在我市注册成立了生态农业、养老服务等公司,但并未进行实质性经营。公司成立后,林某等人雇请业务员,通过发放传单等方式,以约24%的年回报率为诱饵,打着投资合作、借款、会员充值的幌子,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用以所谓的生态养老事业。
成立一家不开展实质业务的皮包公司,然后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邀人投资入股。广东男子林某在我市通过这一手段,先后向66人非法筹集资金528万元,好在林某的违法行为被淮川街道办事处及时发现并报警。近日,林某因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