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寿康(1912—1990)
清涧县人。一九二七年加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五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
中国工农红军。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任军委四科科员,红二十八军军部参谋,第三团连长,中共延安县委军事部部长,独立营营长,独立团团长。
抗日战争时期,任三边军分区保安司令员,陇东军分区副司令员、代司令员,
八路军第129师三八五旅警备第四团副团长、团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陕甘宁三边
警备区参谋长,延属军分区司令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四军十二师副师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师政治委员,高级公安学校政治委员,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政治委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火箭军后勤部政治委员。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师政委,高级公安学校、公安部队学院政委,第二炮兵后勤部政委。
土地革命时期,历任红军八十四师二团团教练,军委四科文书、科员,二十八军军参谋、连长、政治指导员,
宝塔区军事部部长,陕北独立第一营营长,陕北独立团团长,抗大学员,三边分区保安司令员,陕甘宁边区保安司令部教导营营长,陕甘宁边区陇东分区代司令员,
八路军第三八五旅四团副团长、团长,三八五旅五团团长。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他英勇参加陕北定仙、
白于山、劳山战斗和红军东征、西征等战斗,为扩大和巩固陕甘宁苏区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工农红军西征后,他带领基干游击队在延安地区积极开展了游击战争,并与革命队伍内部的动摇分子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抗日战争时期,他在延安、
子长市、
安塞区和
庆阳市、
镇原县、曲子、
合水县等地领导抗日救亡工作,积极发展抗日武装力量,带领指战员开展大生产运动和大练兵活动,实现了部队生活自给,提高了部队战斗力,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为巩固
陕甘宁抗日根据地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任陕甘宁三边
警备区参谋长,延属军分区司令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四军十二师副师长。他率部队参加了著名的
延安保卫战和解放大西北的黄龙山战役、
扶郿战役以及解放宝鸡、
兰州市等战役和战斗。他身先士卒、不怕牺牲、精心指挥、英勇杀敌,胜利地完成了战斗任务,为保卫延安和解放西北竭尽全力。
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师政治委员,高级公安学校政治委员,第二炮兵后勤部政治委员。
在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他长期担任部队和学院的领导工作,为培养部队的中高级指挥员,为继承和发扬我军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加强和改进部队、学院和后勤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辛勤操劳,卓有成效,为公安部队、武装警察部队的建设和第二炮兵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呕心沥血、尽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