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8日在
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柯国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
鄂州农商银行为股份制
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该行开业的同时,鄂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该行债权债务。
董事:柯国梁、张金军、徐超、秦宏京、周群胜、冯木林、赵虎、
杜建忠截至2016年2月底,鄂州农商行各项存款突破100亿元规模,余额达131.34亿元,比3年前增加了67.52亿元,增幅达105.8%,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该行存款能实现较快增长,得益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培育业务新增长点。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农区、园区、商区、社区,访民情,解客忧,调查建档,上门服务;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关爱老年朋友、送电影下乡、送金融知识下乡等公益活动;累计制作金融知识宣传牌、宣传栏336处,设立“助农取款点”24个,建立普惠金融工作站51个,布设
自助银行设备96台,安装“卡乐付”自助结算终端2400余台,实现金融服务城乡全覆盖,打通了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为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鄂州农商行发放了我市首笔股权质押贷款、首笔小额
保证保险贷款、首笔农业投资基金委托贷款、首笔账户流量贷款,“五权”抵押贷款发放有了新突破,使信贷资金更好更快地流入实体经济。截至2月底,三农贷款余额达到55.83亿元,占实际贷款投放总额的89.51%;小微贷款余额53.73亿元,占贷款总额的68.52%。
存款余额增长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物质支撑。今年前2个月,存款增长18.49亿元,占据全市银行业存款净增额“半壁江山”;累计发放贷款20.24亿元,余额达到78.4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