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师鲁(1119-1193),字几圣,
漳州市龙溪人。
南宋政治人物,绍兴十二年(1142年)
进士。历任
番禺区、兴化县主簿,怀安县丞,知
蕉城区,添差威武军签判,迁国子监丞。
赵昚淳熙六年(1179年),由提举浙西常平茶盐公事除直秘阁。历任
监察御史,累迁
吏部尚书兼侍读。
赵惇绍熙二年(1191年),知
泉州市。四年卒,年七十五,谥定肃。事见《明嘉靖龙溪县志》卷七、八,《
宋史》卷三八九有传。颜师鲁曾任国子丞、监察御史,淳熙十年(1183年),由太府少卿改任国子
祭酒。先后任
礼部侍郎兼吏部、吏部尚书兼侍讲、以龙图阁直学士知泉州。颜师鲁的生平和事迹,分别出现在《明嘉靖龙溪县志》卷七、八,《宋史》卷三八九有传。
历
番禺区、兴化县主簿,怀安县丞,知
蕉城区,添差威武军签判,迁国子监丞。
赵昚淳熙六年(一一七九),由提举浙西常平茶盐公事除直秘阁(《
宋会要辑稿》职官六二之二三)。历
监察御史(同上书选举二二之四),累迁
吏部尚书兼侍读(同上书崇儒四之三二)。
赵惇绍熙二年(一一九一),知
泉州市。四年卒,年七十五,谥定肃。事见明嘉靖《龙溪县志》卷七、八,《
宋史》卷三八九有传。
颜师鲁是宋代理学家,其学问和操行,受到宋孝宗的器重。他任国子学
祭酒时,第一份奏章就建议宋孝宗“要加强理学的教育,要以理学教化群臣和百姓,求得社会风气的好转。”
颜师鲁的理学,贯穿在他一生的言行中,他说:“人最重要的,就是孜孜不倦按理学的准则,教育自己,改造自己。”他在朝为官,耿直无私,直言不讳,敢于谏政。任
监察御史时,有人仗势走后门谋求监察职位,他坚决抵制。就此事他向
赵构奏说:“近年来,一些人善于逢迎巴结,钻营向上爬,勾结受皇上得宠的人。这种人,一旦大权在握,竭力搜刮民膏,启用这种‘人才’,到头来贪而败国。”他在
礼部任职时,看到孝宗皇帝对臣下重物质奖励,不重视道德教育。写奏章一针见血批评皇帝说:“属于臣下本职该做的事,皇上你也给赏赐,而且过于隆重。这不是对臣下的爱护,而是害了臣下。一旦外来侵略,需要臣下为国抗敌,皇上你拿什么去召令和笼络他们呢?”
颜师鲁不计较官职高低,无论在朝为官或外放任地方官,处处以百姓为念。
赵昚淳熙六年(1179年),提举浙西时,他发现农民受尽苛捐杂税,高租重利掠夺,劳无所得,交不上租赋。地方官以“盗种”罪名枉法治罪。他把此情上奏,建议限额纳租赋,使农民劳有所得。宋孝宗准奏,遂颁布法令于天下。浙西在役法上,也存在弊端,以钱代劳,百姓常常倾家荡产。他莅任后,按照顺序,把应服役的人,逐人造册,该慢即缓,该免即免,百姓感恩不尽。浙西每年盐税收入百余万两。然而,政府向盐农收来的盐(不允许贩私盐)扣除应交税款后,剩余的盐款长期拖欠,不还盐民,造成盐贩走私猖,屡禁不止。师鲁到任,节约地方开支,偿还欠债,并严禁官员克扣侵吞,经过整顿,浙西路的盐税比别路收入多。功于朝廷,利于百姓。
在
福清市任知县时,深入实际,解决农村中久拖不决的水利纠纷,开陂灌农田,使缺水农田获得收成。受灾时,开仓平粮食,赈济灾民。以龙图阁直学士出知
泉州市时,减免船只出海税,商贾尤服其
清明节。免除
永春县非法“预借”租赋,解除
安溪县巧立名目的“逃亡”税。制止土豪劣绅借“经界法”侵占农民土地。他重视教育,改善道路交通,修
洛阳桥,筑罗城防盗寇等等,为泉州办了不少好事。
赵惇绍熙二年(1191年)以焕章阁学士提举玉隆万寿宫。复起知泉州,未赴,卒于家,谥定肃,封
漳浦县郡侯,赠宣奉大夫。《
宋史》本传称他“遇事尽言”、“大节确如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