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发行
信托发行
信托的发行期限通常为一个月,优质的产品可能只需数天即可成立,而某些不太理想的产品可能会在市场上长期推广。
风险问题
随着中国信托业规模的迅速扩张,其潜在风险也开始显露。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第二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已增至5.5万亿元人民币,三个月内增加了约2000亿元。业内预期,信托业规模有望超越保险业。然而,这种繁荣的背后隐藏着风险。在房地产市场受到严格调控的背景下,一些房地产信托提前兑付,而个别房地产信托则出现了延期兑付的问题。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一款矿产信托陷入困境,雅盈堂事件则凸显了艺术品信托面临的高风险。在房地产信托受到限制后,许多信托公司将注意力转向资源矿业和艺术品类别的项目。然而,自今年以来,矿产信托和艺术品信托的风险引起了投资者的关注。据统计,2011年全国共有36家信托公司参与发行了157款矿产资源类信托产品,同比增长161.67%。尽管如此,这些看似诱人的矿产信托实际上存在着不小的风险。2012年是房地产信托的集中兑付期,而房地产面临着最严格的调控政策,市场风险不断增加,房地产信托面临着集中兑付的风险。根据中金公司的研究数据,2012年到期的房地产信托资金量将达到2500亿元人民币。部分信托公司对房地产市场的前景持谨慎态度,为了避免到期无法兑付的情况发生,上半年有多款房地产信托产品提前终止并清盘。同时,也有个别到期的房地产信托产品延期兑付。
发行流程
立项
信托产品立项建立在前期广泛项目调研基础上,业务承办部门针对拟承办的信托项目制定产品框架,编写立项报告,并对产品的销售、市场营销进行可行性分析,编写可行性报告。首先在部门内部对项目进行评估筛选,部门内部评估时,可邀请公司风险管理、法律、合规、营销、运营等部门共同参与,提供积极建议,特别是对项目运作管理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各部门初步评估通过后,正式在公司内部批准立项。同时,公司可与客户签署投资协议书、保密协议等意向性文件。
尽职调查
在信托项目各方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后,信托公司须依照法规和内部程序规定,亲自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尽职调查,包括现场调查、委托调查、信息收集、资料分析等活动,对项目的可行性和合法性、风险性等进行详细评估,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以信托目的为导向,以交易结构为基础,旨在发现问题、发掘价值、核实信息,确保信托目的合法。由于信托财产的使用方式和信托目的的不同,以及调查对象所在行业的差异,信托业务部门开展尽职调查的内容、范围、深度、流程和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内部评审
信托产品经初步评估和尽职调查后,进入报审阶段。在前期广泛沟通的基础上,信托业务部门确定产品框架,编写完备的可行性报告,并对信托产品的风控、销售、运营等方面进行基本落实。报审阶段,合规部门对信托产品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产品合规意见;风险管理部门对项目风险进行预评估,并出具风险控制意见。通常情况下,经风控部门和合规部门确认后,信托业务部门向项目评审小组(或其他类似的评审主体)提交报审材料,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信托产品方案、产品营销方案等。信托业务部门对报审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项目评审小组重点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和产品的风险性,对项目经营风险和受托人管理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对可能出现的运营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等拟采取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信托业务部门据此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
文件制作与事前报告
信托公司在正式设立信托产品前,若法律规定需提出申请,则应依法向监管机构或信托项目涉及的其他主管机构报告、申请,并获得相关批复意见。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信托产品不得设立。多数信托产品仅需在产品设立后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备手续。
账户开立与合同管理
由于信托财产应交由第三方托管以保障安全运作,通常情况下,信托账户包括内部账户和外部账户。外部账户可分为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信托合同管理是客户服务的基础,也是妥善运营信托的前提。信托公司应及时录入信托合同相关信息,确定基本要素,识别客户来源,分析客户特征,完善客户信息,为后续客户跟踪服务创造条件。此外,信托公司还需完成抵质押手续和公证、再次核查重要信息、聘用信托执行经理等其他前期准备工作。
推介与募集
信托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在推介信托产品时,信托公司应提供规范和详实的信息披露材料,明确信托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揭示参与信托计划的风险及风险承担原则,披露专业团队的履历、专业培训及从业经历。信托产品推介通常采用直接销售或代理销售方式。异地推介信托计划的信托公司应在推介前向注册地、推介地的中国银监会省级派出机构报告。推介完成后,信托公司应根据信托专户资金的到账情况,核对资金到账信息与信托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办理资金勾兑和合同确认事宜,如不符还需进行催缴和退款。
成立
信托计划推介期满且满足信托文件约定的成立条件后,信托公司应将信托财产存入信托财产专户,并向委托人披露信托计划的推介、设立情况,正式发布产品成立公告。信托产品成功设立后,信托公司还需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履行相关资料的报备手续。
参考资料
2024年中国信托行业研究报告.2024年中国信托行业研究报告.2024-11-03
目录
概述
风险问题
发行流程
立项
尽职调查
内部评审
文件制作与事前报告
账户开立与合同管理
推介与募集
成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