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妇女联合会
社会团体
杭州市妇女联合会(简称杭州市妇联)是全市妇女在市委领导下,为进一步实现男女平等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共有预算单位3家,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2家。具体为:杭州市妇女联合会(本级)、杭州市妇女活动中心(杭州市婚姻家庭指导服务中心)、杭州市实验幼儿园
成立背景
妇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主要职责
1.坚持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市委、上级妇联的指示和决定,组织动员、教育引导、联系服务全市妇女群众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发挥积极作用。
2.指导全市各级妇联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落实市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3.调查研究全市妇女儿童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妇联反映并提出建议。
4.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全市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升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宣传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法规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参政。
6.加强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组织和妇女的友好交往;指导区县(市)2妇联、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7.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8.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妇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所获荣誉
2019年11月,获得“‘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
2019年12月11日,入选“2019年度全国妇女新闻宣传阵地建设先进集体名单”,获全国妇女新闻宣传阵地建设“突出贡献奖”。
2021年12月,杭州市妇联权益部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目录
概述
成立背景
主要职责
所获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