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拱辰(1416-1508),字共之,号敬所,
淳安县(今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人,明朝
进士、官员。明朝正统四年(1439)进士,官至南京工部尚书。
景泰元年(1450)重新起用,所陈之事,多被采纳。
正德三年(1508)卒于家,享年93岁,卒赠太子少傅,谥庄懿。
胡拱辰(1416—1508),字共之,明淳安胡溪(今
梓桐镇)人。
明正统四年(1439)进士,授
黟县知县,有政绩,升为
监察御史,疏陈时弊八事。后因父去世而辞归守孝。景泰元年(1450)重新起用,所陈之事,多被采纳。历任
贵州省左参政,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四川承宣布政使司,南京左副
都御史、
两江总督提督、南京
兵部侍郎,最后,以南京工部尚书辞归。弘治中,巡按
御史陈铨曾向朝廷进言,说胡拱辰“退休十余年,生平清操如一日,乞加礼异,以励臣节”。朝廷月给米二石,每年给夫四人。
正德三年(1508)卒于家,享年93岁。赠太子少傅,谥号“庄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