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授予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最高荣誉称号,也是最高奖励。
历史沿革
“公安部部长、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政治部主任、部长助理的奖励,经公安部党委会议审议,报国务院审批。”
授予其他人员一级英模称号的批准权限属公安部。
荣誉待遇
奖章和证书:由公安部颁发。奖章和证书的式样、质地和规格由公安部统一制定并负责制作。
奖金:由公安部颁发给一级英模奖金五万元(公安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奖金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 特别奖金:公安部对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人民警察追授一级英模称号时,可以在颁发第三十条规定的奖金之外,颁发特别奖金(特别奖金的标准由公安部确定)。
本人就学:符合条件的英模,可以推荐进入公安部所属高等院校学习。
子女就学:符合条件的英模子女,可以
保送进入普通公安高等院校学习。
提前晋升警衔: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前晋升警衔。
哀荣: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逝世后,以公安部名义发唁电或者唁函,并以公安部部长、公安部政治部名义分别送花圈,在《
人民公安报》发表讣告。
评选规则
“成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和重大影响,堪称典范”的个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不畏艰难,不怕牺牲,积极参加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稳定、治安防范管理等各项公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
(二)依法行政,文明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成绩突出的;
(三)锐意进取,勇于探索,有理论创新、革新成果或者创造典型经验,成绩突出的;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加教育训练,努力提高警务技能,成绩突出的;
(五)爱岗敬业,保持良好作风,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
(六)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勇于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成绩突出的;
(七)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绩突出的;
(八)热情为群众服务,做好事,办实事,成绩突出的;
(九)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的。”
历届名单
以下按授予时间顺序,列出历年被授称号的一级英模者姓名、性别、生卒日期,参加公安工作时间,授予时或牺牲(姓名加黑框表示追授)时、现任职务或离退休前的职务和警衔,突出事迹等简要信息。
198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