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是以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以及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直相关部门、市(州)人民政府;经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学会、协会等组织机构等可以作为提名者。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由此前的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
科学技术进步奖2个类别调整为6个类别。新调整后的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
自然科学奖、
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