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内·达维德
勒内·达维德
勒内·达维德(1906-1990),法国著名比较法学家,1906年1月出生于巴黎,1928年,年仅23岁的达维德获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次年成为法国格勒卢布尔大学法律系教授。
人物简介
勒内·达维德作为世界著名的比较法学家。1950年,他在出版的《比较民法总论》一书中将世界主要法律体系分为5类,包括西方法律体系、苏联法律体系、穆斯林法律体系、印度法律体系和中国法律体系。1930年,他出任罗马私法划一化国际研究所副秘书长,这段经历对他形成“世界法律统一主义”的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1935年,达维德获得英国剑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哲学领域的造诣为他在法学领域的研究工作提供了帮助。1950-1962年,达维德曾担任哥伦比亚耶鲁大学慕尼黑德黑兰等大学的客座教授,并获得爱丁堡、布鲁塞尔渥太华巴塞尔市赫尔辛基和佛洛伦萨等大学的名誉博士学位。他还担任伦敦律师协会名誉主管委员。1966-1970年,达维德作为法国代表团团长出席了联合国国际商法委员会会议。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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