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内·达维德(1906-1990),
法国著名比较法学家,1906年1月出生于
巴黎,1928年,年仅23岁的达维德获得
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次年成为法国格勒卢布尔大学法律系教授。
勒内·达维德作为世界著名的比较法学家。1950年,他在出版的《比较民法总论》一书
中将世界主要法律体系分为5类,包括西方法律体系、
苏联法律体系、穆斯林法律体系、印度法律体系和中国法律体系。1930年,他出任罗马私法划一化国际研究所副秘书长,这段经历对他形成“世界法律统一主义”的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1935年,达维德获得英国
剑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哲学领域的造诣为他在法学领域的研究工作提供了帮助。1950-1962年,达维德曾担任
哥伦比亚、
耶鲁大学、
慕尼黑、
德黑兰等大学的客座教授,并获得爱丁堡、
布鲁塞尔、
渥太华、
巴塞尔市、
赫尔辛基和佛洛伦萨等大学的名誉博士学位。他还担任伦敦律师协会名誉主管委员。1966-1970年,达维德作为
法国代表团团长出席了联合国国际商法委员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