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评价论》是
陈新汉编著的哲学著作,由
上海人民出版社于2011年4月首次出版。该书系统地研究了自我评价活动的历史形态、认识、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个体自我评价活动、个体自我评价活动的若干机制、个体自我评价活动中的良心机制、社会自我评价活动等内容。
该书分四编:第一编“自我意识和自我评价”是绪论,研究包括个体和社会在内的自我评价活动的规定;第二编“个体自我评价活动”研究个体自我评价活动的机制;第三编“社会自我评价活动”研究包括国家权威评价活动和社会民众评价活动在内的社会自我评价活动的机制;第四编“自我评价活动与自由”研究个体自我评价活动和社会自我评价活动对于自由的意义,以及科学的自我评价活动何以可能。
该书研究了认识、评价和自我评价。实践所创造的为“我”之物体现着真善美,因此,以实践活动为基础的广义的认识活动包括分别与真善美相对应的认知活动、评价活动和审美活动。在该书的体系中,作者把认知活动和评价活动作为相对应的一对认识论范畴来看待,而自我评价活动则是评价活动的一种特殊形态。传统认识论把认识活动与认知活动等同,在一般的哲学辞典(包括英语词典)里只有“认识”的条目,而没有“认知”的条目。因此,必须从
马克思主义实践论的角度对认识论予以当代诠释,以实现
知识论向认识论的回归。由此,作者进一步从认知活动和评价活动的对照中来理解评价活动的规律。在认知活动中,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是外在的,遵循着客体性原则,认识成果是一元的;在评价活动中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是内在的,遵循着主体性原则,认识成果是多元的。评价活动包含着选择评价标准和反映并整合价值信息两个相互连接的环节。自我认识活动包括自我认知活动和自我评价活动。在自我评价活动中,主体把自身作为客体;由于“我”既意味着个体的“我”,又意味着群体或社会的“我”,因此自我评价活动就具有两大类型,即个体自我评价活动和群体或社会自我评价活动。
陈新汉,1947年11月出生,上海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价值哲学学会副会长,上海市哲学学会常务理事。曾获上海市首届教育名师奖、宝钢优秀教师奖等20余项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