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钧,男,1964年1月出生于
湖南省岳阳县,198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人物履历
1982年9月至1985年7月在
湖南理工学院图书馆学习;
1985年7月至1991年11月先后在岳阳师专学生处、组织部工作;
1991年11月至1993年3月任岳阳师专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1993年3月至1993年10月任岳阳师专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1993年10月至1997年7月任
岳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副主任;
1997年7月至2001年12月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副主任、党组成员(副处级);
2001年12月至2006年1月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主任(正处级)、市
交通局党组成员(其中2003年8月任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党组副书记);
2006年1月至2007年3月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党组书记、主任、市交通局党组成员;
2007年3月至2008年8月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08年8月至2010年5月任
岳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2009年1月任
岳阳楼区委副书记(挂职));
2010年5月至2013年4月任
岳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3年4月至2016年1月任临湘市委书记;
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任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7年3月,任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工委书记;
2021年1月,任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人物事件
2015年9月至10月,针对
临湘市相继发生的3名市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湖南省纪委、岳阳市纪委分别对临湘市委书记黄俊钧同志和临湘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杨林彬同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立案审查。
黄俊钧同志作为临湘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抓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一手硬、一手软”,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过程中,责任落实不力,对临湘市连续发生3名市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构成失职错误。
2015年9月至10月,经湖南省纪委研究,并报省委同意,决定给予黄俊钧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
任免信息
2017年3月27日,城陵矶新港区、综合保税区召开全体干部大会,通报岳阳市委关于新港区主要领导同志和有关领导干部调整的决定。黄俊钧任城陵矶新港区工委书记。
2020年12月13日,公示提名为
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
2021年1月,岳阳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黄俊钧为岳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2022年1月2日,岳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黄俊钧当选为岳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