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级国家审判机关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市级国家审判机关,在宜昌市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历史沿革
宜昌中院前身始于1950年4月宜昌地区专署设立的“司法科”;
1951年7月,成立湖北省人民法院宜昌分院;
1955年1月,宜昌分院改名宜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1979年12月,宜昌市人民法院升级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1992年4月,宜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并,沿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名称。
主要职能
审理属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商事、行政一、二审案件、再审案件、国家赔偿案件、执行案件等各类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基层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
机构设置
宜昌中院核定内设机构25个、二级事业单位1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下设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下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指挥中心)、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督察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鉴定处、司法行政处、信息技术处、宣传处、离退休干部科,诉讼事务服务中心(二级事业单位)。
人员编制
宜昌中院核定院领导职数8个,包括院长1人、副院长4人、政治部主任1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2人。人员定编197人(中央政法专项编制186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在编人员179人(中央政法专项编制169人、事业编制10人)。中院在编人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75人,占97.8%;中共党员155人,占86.6%;员额法官63人,占35.2%(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数的33.87%)。
现任领导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孙惠波
注:更新截止2024年2月
所获荣誉
参考资料
孙惠波.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02-21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02-21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简介.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07-15
喜讯!湖北这些法院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02-21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主要职能
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