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72年夏(泰始八年),汶山白马胡侵掠诸种,益州刺史皇甫晏欲讨之。典学从事
蜀郡何旅等谏曰:"胡夷相残,固其常性,未为大患。今盛夏出军,水潦将降,必有疾疫,宜须秋、冬图之。"晏不听。
胡康木子烧香言军出必败,晏以为沮众,斩之。军至观阪,牙门张弘等以汶山道险,且畏胡众,因夜作乱,杀晏,军中惊扰,兵曹从事犍为杨仓勒兵力战而死。弘遂诬晏,云"率己共反",故杀之,传首京师。晏
主簿蜀郡
何攀,方居母丧,闻之,诣洛证晏不反,弘等纵兵抄掠。
广汉市主簿
李毅言于
知府弘农王濬曰:"皇甫侯起自诸生,
何求而反!且广汉与
成都市密迩,而统于梁州者,朝廷欲以制
益州之衿领,正防今日之变也。今益州有乱,乃此郡之忧也。张弘小竖,众所不与,宜即时赴讨,不可失也。"濬欲先上请,毅曰:"杀主之贼,为恶尤大,当不拘常制,何请之有!"濬乃发兵讨弘。诏以濬为益州
刺史。濬击弘,斩之,夷三族。封濬关内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