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10月1日,以福州市人民武装部为基础,并抽调福建省军区直属队及守备第7、第13师部分人员,组建福州军分区,隶属于福建省军区。司令员宁正和,政治委员
张传栋(市委书记兼),第二政治委员贺梦先(1961年4月任职),机关编制90人。1967年10月,根据“
三支两军”任务的需要,省军区机关抽调部分人员临时组建福州警备区。1968年10月,将福州军分区撤销,合并到福州警备区内。1983年1月,福州警备区改称福州军分区。
1961年9月,福州军分区辖
福州市所属的
仓山区、
台江区、鼓楼、
马尾港、
鼓山十八景、新店、盖山等7个区
人民武装部。以后几经调整,至1986年6月30日改归地方建制时,市区共有鼓楼、台江、仓山、郊区、
马尾镇等5个区人民武装部。1962年1月,
罗源县、
连江县人民武装部划归福州军分区建制;1963年9月又划归闽侯军分区。1973年9月,
闽侯县人民武装部划归福州警备区建制。1983年
长乐区、福清、
平潭县、
闽清县、
永泰县(6月1日起)、罗源、连江(7月1日起)等7个县人民武装部划归福州军分区建制。改归地方建制时,共辖8个县
人民武装部。1965年9月至1968年10月期间,曾辖
福州市工交、财贸、文教系统人民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