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本伟,男,
蒙古族,1958年1月生,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198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辽宁大学哲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辽宁大学外国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东北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哲学硕士、
管理学博士,教授职称。
曾任
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办公厅党组成员,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葫芦岛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葫芦岛市委书记等职务,2019年3月退休。
2016年3月6日,葫芦岛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辽宁省委决定:都本伟同志任
东北财经大学党委书记,免去其葫芦岛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2019年4月24日,
广东东软学院召开全体教师干部大会,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宣布:都本伟同志任广东东软学院党委书记兼政府督导专员。
2022年2月,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
东北财经大学原党委书记都本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都本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要求私营企业购买个人出版的书籍;违规干预插手贷款业务,违规减免返还企业税费;向群众摊派费用破坏营商环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和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财产损失。
都本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都本伟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2年11月9日消息,
东北财经大学原党委书记都本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
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都本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都本伟利用担任
辽宁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秘书长,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葫芦岛市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葫芦岛市市长,葫芦岛市委书记,
东北财经大学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办理贷款、职务调整、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葫芦岛市代市长、市长职务便利,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
滥用职权罪追究其
刑事责任。
2016年7月,都本伟向
锦州市某私营企业主借用1辆
丰田汽车牌轿车供个人使用,2019年12月归还。期间,
机动车辆保险费用3.02万元由该私营企业主支付。都本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都本伟被开除党籍,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