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可波
曾任湖南省岳阳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李可波,男,1960年1月出生,汉族临湘市人,函授本科文化,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湖南省岳阳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2019年11月,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李可波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李可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人物履历
1978.08-1984.07,临湘县占桥中学教师。
1984.08-1986.12,临湘县壁山乡党委秘书、宣传委员。
1986.12-1989.11,临湘市壁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89.11-1991.10,临湘县乘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1.10-1993.02,临湘县乘风乡党委书记。
1993.02-1995.12,临湘县忠防镇党委书记。
1995.12-1997.12,临湘市羊楼司镇党委书记、镇长。
1997.12-2000.06,临湘市委常委、兼羊楼司镇党委书记、镇长。
2000.06--2005.06,岳阳市南湖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4.12任党组副书记。
2005.06--2006.04,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2006.04--2006.08,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2006.08--2010.11,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0.11--2010.12,岳阳市岳阳楼区委书记、区长。
2010.12--2012.12,岳阳市岳阳楼区委书记。
2012.12--2017.01,岳阳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2017.01--2018.12,岳阳市政协党组副书记。
2018.12,岳阳市政协副厅级干部。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9年6月15日,岳阳市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原副书记李可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19年11月29日据三湘风纪网消息,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颜海林、李可波、金彪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可波在担任岳阳楼区区长、区委书记,岳阳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务期间,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涉案款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房产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罪;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李可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政治上钻营攀附,思想上滑坡蜕变,经济上贪得无厌,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可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人物事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