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市)、县兴起办报热潮。为了更好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加强对
商洛市各项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和教育全区人民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建设
社会主义的新山区,中共商洛地委根据中共陕西省委1958年8月6日第390号批复,于1958年12月16日作出了关于创办《商洛日报》的决议。商洛日报社成立后,于1959年2月正式对外办公。
中共商洛地委决定,撤销商洛专区所在地的中共商县县委机关报《丹江日报》,同《商洛日报》合并。1962年1月,中共商洛地委决定将《商洛日报》更名为《商洛报》,仍为四开四版,周三刊。1964年9月8日,
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报经国务院批准,将生僻难认的地名字中的“”字改为“洛”,时值原中共陕西省委书记处书记、
中国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舒同到商洛检查指导工作,为《商洛日报》题写了报头,从1964年9月10日起遂将《商雒报》改为《商洛报》,一直沿用至今。《商洛日报》初创时发行量只有4000多份,后增至7000多份。
《商洛报》出版至1315期时,因“文革”冲击,被迫停刊。从1967年1月24日至1970年5月30日,先后出版《红色商洛报》13期、《红色要闻》120期、《红色电讯》287期,均为编发新华社电讯稿,无本地新闻。这段时间的发行量只有2000多份。
春风使商洛山区焕发出勃勃生机,广大干部群众深感需要有一张地方党报,把党的富民政策、外地致富的经验和各类信息及时传递给山区人民,把商洛革命老区发生的变化介绍出去,不少人写信给地委领导,要求恢复《商洛报》。1986年3月20日,中共商洛地委宣传部向地委报文请示,建议尽快复刊报纸。1987年8月26日,中共商洛地委宣传部根据地委领导指示,向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申请复刊《商洛报》。1988年3月3日,
陕西省新闻出版局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批复,同意《商洛报》复刊。同年7月29日,
商洛市编委会根据地委决定,同意恢复商洛报社,县级事业单位,编制44人。1989年5月31日,
陕西省新闻出版局正式发给报纸登记证,国内统一刊号为CN61—0045,是陕西省十个地市党报中复刊最晚的一家。时任地委书记的周述武等领导对报纸复刊给予大力支持。地委委员、宣传部
黄鳝安治为复刊做了大量工作。
《商洛报》复试1号在报纸停刊20年后首次同读者见面,共试刊两期。1990年1月正式出版,四开四版,周二刊,由
商洛市邮电局代办,面向全国公开发行,邮发代号为51—32。1993年1月改为周三刊,1997年1月增至周五刊,1998年1月更名为《商洛日报》。2001年1月起改为对开四版。2001年9月17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商洛地区,设立地级商洛市。同年11月23日,中共商洛地委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决定,以中共商洛市委名义正式对外办公,《商洛日报》亦随之改为中共商洛市委机关报。
《商洛日报》复刊之初,发行量只有8000份,以后逐年递增,发展到33000份至35000份,最高时达36000份,全市平均每66人拥有一份,成为
商洛市唯一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主流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