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弘安
多弘安
多弘安(即宏安),字君修,别号畏庵,排行第三。生于明朝末年,卒于清朝中期,享年八十岁。妻子何氏,比多弘安小两岁,享年七十三岁。
人物经历
多弘安自幼,至二十岁时已位居同辈前列。他以弘扬道德事业为己任,深受当地名士何老先生的器重,并将其女许配予他。顺治帝五年(1648年),多弘安师从学宪朱公。康熙六年(1667年),他在科举考试中表现出色,同年十一月,被康熙帝钦点为状元,随后赴广东灵山县担任知县。上任前,他对村里的学校进行了修葺,并实施了一系列善举。
官场生涯
康熙七年(1668年),多弘安因其政绩被提升为奉天府承德县县令。承德市地处边境,治安复杂,但他凭借治理能力,成功平息了当地的混乱局面。康熙皇帝巡视东北地区时,对多弘安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因其抓捕辽阳市重要逃犯而晋升为陕西延安靖边郡丞,负责陇西县地区的防御工作。在此期间,他采取了有效的措施,确保了地方的安全和平稳。
河务治理
由于母亲去世,多弘安按照传统习俗辞去官职,回乡守孝三年。守孝期满后,他重新进入官场,担任山吁河务郡承,负责河务管理工作。他与河宪靳大司马合作,加强河道防护,防止洪水灾害,并改善了运河的运输条件。康熙帝十八年(1679年),康熙南巡视察河务,多弘安因此获得嘉奖,被提升为杭州市知府,并继续负责河务事务。
淮阳道与安徽按察司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多弘安被任命为淮阳道。在他任期内,他严格自律,公正执法,赢得了下属的尊重。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他又被提拔为安徽按察司。在他的领导下,辖区内的司法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社会秩序稳定。
江西布政使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多弘安成为江西布政使,并代理总河巡抚印。他奉公,拒绝一切贿赂,被誉为具有古代贤臣的风范。然而,由于与上级意见不合,他的政治生涯最终结束。
史书记载
多弘安的事迹被记载在《清史稿·列传七十二》中。他在广东灵山县任知县期间,面对战争后的废墟,积极恢复生产,修建城墙、学堂和官署,打击盗匪,使得灵山县得以重建。在奉天承德县任县令时,他依法办事,震慑了违法分子。在淮安市山盱河务同知任上,他与河督靳辅共同制定了治理淮河的方案,取得了显著成效。他还提出了治理高堰的有效方法,建议采用密钉排椿技术,以节省资金。尽管如此,他还是未能完成所有计划,但在任期间,他已经为水利建设做出了巨大。
参考资料
老多- 道客巴巴.道客巴巴.2024-11-28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官场生涯
河务治理
淮阳道与安徽按察司
江西布政使
史书记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