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初期,
八路军的总人数被限制在4.5万人左右,即:一个集团军下辖三个师,三个师均是丙种师,按当时
中国国民党军队规定,将师分为甲种、乙种、丙种三类,其中甲类师下辖三旅九团,乙类师下辖三旅六团,丙类师下辖二旅四团。
1975年开始,解放军部队的编制变成甲、乙两种师的方式。陆军乙种师的官兵人数在六千人左右,含有
炮兵团和3个步兵团;一个团有步兵营3个和2个直属连(
航空机炮连和警通连),共约1500人左右;1个机炮连和两个步兵连组成一个步兵营,这一级约有400-500人;三个步兵排和一个炮排组成步兵连,连级官兵约为120人。
甲种师的官兵有12000人,乙种师步兵团的步兵分队少于甲种师,维持师级军队的基本骨干,临战时需要补充到甲种师的编制才可以投入战斗。
1996年10月,中央军委将14个乙种师,转隶武警部队序列,改为直属
武警总部的武警机动师。
乙种师为非满编的作战分队,善于山区、丛林、游击战,以及阵地防御战、
巷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