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甲防暴车是用于社会治安的一种
特种车,主要针对当前社会治安、武装警卫、平息群体骚乱暴动、打击恐怖活动等多项任务。
车辆通过了国家级定型及性能检测,装备有公安警察、武装部队、
特种警察部队、反恐部队等,可大大提高其快速反应能力和机动灵活性,保证自身安全防护,且可满足公安、武警及部队各种任务需要,具有多用途、担负多种任务功能的特性。
根据用户要求,可变形为
装甲输送车、
装甲指挥车、装甲通讯车、
装甲侦察车、
装甲救护车,也可供
维和部队执行维和任务使用。车辆可与国际上先进的
美国悍马、
法国VBL、
英国陆虎等同类车型相媲美,并在抗弹性和载乘人员数量上优于上述车型。
在军用轻型轮式装甲车辆的基础上改进,具有较强的机动、防护、攻击能力。主要适用于武警部队打击恐怖活动,处置各种群体性暴乱、骚乱事件,是现场指挥、运兵、
特勤等的重要装备。在实战中,使用装甲防暴车进行机动巡逻、通信联络、人员输送、地域控制,能产生很强的威慑作用。装甲防暴车车体采用高强度防弹钢板和同级别防弹玻璃,全封闭式结构,内侧和后部设有多个观察窗及射击孔,底部加装汽车
爆胎保险装置。可防
56式自动步枪7.62毫米
钢芯弹和155毫米
高爆弹破片等。当轮胎受到枪击或爆胎后,仍可达到原车的承载能力,并保持车辆左右平衡,安全正常行驶30公里。基本配备有:防暴型固定式远程搜索灯、小型重负荷
回转工作台、车顶爆闪灯、大功率报警器、车载常规电台、GPS
卫星定位系统、摄像显示器、摄像头、四画面
HDD录像监控系统、9管烟幕弹发射器、手提式灭火器。根据任务需要,配置
催泪弹发射器、38毫米车载9管防暴发射器及7.62毫米
轻机枪,并可选装便携式FDB03型含磷毒剂报警器、FSZ03型
射线指示仪、汽车
爆胎保险装置和排暴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