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于1998年6月29日正式成立。职改后,广州总站从边防武警现役制改为人民警察职业制。总站为正厅级建制,隶属公安部直接领导。总站机关设办公室、政治处、督察处、后勤处、边检处、技术处。机关直属单位设培训中心、服务中心、遣返审查所和门诊部。
广州市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下辖
天河区、白云、
黄埔区、洲头嘴、
番禺区、新塘、南沙7个正处级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及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新沙、
番禺莲花山等4个副处级分站,担负着广州行政区域内天河铁路客运口岸、新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广州港、
南沙港、广州经济开发区、莲花山港、新塘客运码头等国家一类口岸以及其它
地方口岸、对外船舶修造厂等共96个执勤点的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的边防检查和监护、管理任务。随着国家
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
广州市对外交流日益频繁,经广州各有关口岸出入境的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逐年增加,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任务日益繁重。
职改以来,广州总站在上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基本思路和“真抓、早抓、主动抓”的工作原则,大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和边检执勤工作,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为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维护广州乃至全国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服务广州乃至全国的经济建设和
改革开放,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