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任
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军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二团排长、连政治指导员。参加了
长征。
中国抗日战争时期,任
八路军第115师三四三旅六八五团政治处组织股干事,晋察冀军区第四军分区独立营政治教导员、第七大队政治委员、军分区政治部组织科科长,1940年先后入延安军政学院、中央党校学习。
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察军区教导师第三团政治委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第六纵队十八旅政治委员,第二十兵团六十八军二○四师政治委员。参加了平津、
太原市等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十八军二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政治委员。1951年参加
抗美援朝战争,任
中国人民志愿军第六十八军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回国后,任
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公安军政治委员,
工兵科学研究设计院政治委员,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兵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中国共产党第七、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三级
八一勋章、
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
解放勋章。荣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二级国旗勋章一枚,二级自由独立勋章两枚。1988年7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