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照东,北京市
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业务负责人、律师,现任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同年执业。曾任
黑龙江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助理审判员、黑龙江银龙律师事务所主任、黑龙江省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
杨照东律师的职业生涯始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担任助理审判员。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后,开始执业。他曾任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黑龙江省政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哈尔滨市人大法律顾问。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和黑恶犯罪案件的辩护领域取得显著业绩,曾担任中国前大陆首富黄某某内幕交易案、浙江亿万富姐吴某集资诈骗案、原
恒丰银行董事长蔡某某贪腐案、
河南省农民陈某某涉黑案等国内外关注的
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杨照东律师还接受过国内外百余家媒体的采访及做客各类法制节目,代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前往
捷克参加国际人权对话,前往
意大利进行刑事辩护业务交流。
杨照东律师担任过数十起国内有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及多起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的代理。他先后担任过省市政府、人大、
国有商业银行、其他国有企业及民营房地产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
刑事案件领域,他曾经为“
黄光裕案"黄光裕辩护律师,“
吴英案”吴英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