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乡隶属
呼兰区管辖。位于县境西部,西与
肇东市毗邻,北与
兰西县相连。乡政府驻地距呼兰区26公里。是全县最小的乡。
乡名来源于驻地李家村名。初建屯者为
李姓,故称“李家”。清末,属呼兰府河西第四区。
中华民国时期,隶属呼兰县万宝镇。东北沦陷后,初隶薄荷台保,后设薄荷台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台屯区。1947年隶属薄荷区,后改为第十二区。1956年3月,并村划乡,设置
长安乡。1958年9月,“小乡并大社”,归并成立对青人民公社。1961年5月,分设长安公社。1984年3月,政社分开,改为李家乡。李家乡地处丘陵地带,土质较差。全乡总面积74平方公里,有耕地6.8万亩,是
呼兰区烤烟主产区,1990年烤烟总产量584吨,居全区首位。乡办工业有农机厂、砖厂等,1992年乡企总产值1406万元。全乡共辖李家、匡家、
姜家镇、冯家、吴家、张官、王福、十二户、杜家、曾家、曲家、瓮泉、高峰等13个村。1991年末全乡总人口1.47万人,其中满、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占2.6%。乡政府驻地李家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