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新觉罗·永(1736-1787),原名
爱新觉罗·永琮,清朝第五代
爱新觉罗·硕塞,爱新觉罗·允禄孙,
爱新觉罗·弘普的第一子。1743年,父亲弘普逝世,永瑺承袭父爵为辅国公。1767年,祖父庄恪亲王
爱新觉罗·胤禄逝世,永瑺袭爵为庄亲王。历任
都统、
领侍卫内大臣,仍管乐部、宗人府。1788年,永瑺逝世,谥号为「慎」,无子嗣,以其二弟三等奉国将军永珂之长子课承袭爵位。
爱新觉罗·弘历乾隆帝为皇七子命名永琮后不久,发现宗室中也有永字辈的孩子名叫永琮,便立即下令其改名,改叫永瑺。事见《高宗实录》:谕履亲王、庄亲王等、今日朕阅瀛台赐宴王公等进呈纪恩诗内、有名
爱新觉罗·永琮者。朕昨与七阿哥命名用琮字。则上下二字俱同。著将外间永琮改名爱新觉罗·永瑺。再敬事房所收永字辈字样。系何年拟定。曾否向外廷传知。如未经传交。即是当年总管等遗漏。尔等检查外间重用内廷字样。或系赏出。或系王公等自行命名。如系赏出。何以不于收贮字样摺内注销。其错误自在总管等。若系王公等自行命名。明知此字系内廷拟定。因何复行检用。王公等亦有不合。并著王等、查外间所起名字。与内廷所收字样重复者。共有几人。现在俱毋庸另改。即将摺内字样注销。嗣后外间起名。不得复用内廷拟定字样。
爱新觉罗·允禄孙,
爱新觉罗·弘普的第一子,生于
爱新觉罗·弘历二年(1736),初被封为辅国公,在乾清门行走,曾担任副都统,乾隆三十二年(1767)袭
爱新觉罗·硕塞,先后担任镶红旗蒙古都统、正红旗满洲都统、署
领侍卫内大臣、玉牒馆总裁、还掌管乐部,管理宗人府、觉罗学、左右两翼宗学,在内廷行走。
乾隆五十二年(1787)二月十一日,终年51岁,谥号为“慎”。
爱新觉罗·永瑺与夫人
完颜氏(康伊禄之女)结婚,由于他没有男性继承人,他收养了堂侄緜课,即三等奉国将军永珂的长子,作为继承人。永瑺的继承人緜课后来被封为庄亲王。
爱新觉罗·永瑺与同年的其他皇室成员,如二等亲王弘禄、三等亲王弘禧、四等亲王弘禄等,保持着密切的关系。他们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兄弟情谊。永瑺在1788年去世,享年51岁,谥号为“庄慎亲王”,意为“庄重而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