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2018年,根据机构改革信息,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再保留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和风险监测,监督抽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并发布餐饮服务日常监督管理有关信息;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三)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审核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承担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八)负责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
(九)负责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交易。
(十)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批、检查。
(十一)指导全省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二)指导全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三)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四)利用监督管理手段,配合宏观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食品药品产业政策。
(十五)开展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办省政府及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机关处室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餐饮服务监管处 ·保健品化妆品协调监督处
·药品注册处 ·医疗器械处
·药品安全监管处 ·药品流通监管处
·人事教育处 ·财务规划处
·机关党委 ·纪检监察室
·稽查分局
地市机构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温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金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舟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直属单位
·认证中心 ·中国专利信息中心
·浙江省医药经济发展中心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浙江省药品检验所
·中国现代应用药学杂志社 ·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地市机构
直属单位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