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飚
原泛亚副总裁
王,山西人,曾任泛亚董事、副总裁,年薪544550元。2019年7月26日,因云南昆明“泛亚有色”案二审,王飚被依法宣判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简介
王飚,山西人,泛亚董事、副总裁,年薪为544550元。
泛亚《董事、高管薪酬统计表(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显示:董事、副总裁王飚,山西人,年薪为544550元。
“泛亚有色”案
开庭审理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2011年11月至2015年8月间,被告单位昆明泛亚有色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单九良与主管人员郭枫、王飚经商议策划,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以稀有金属买卖融资融货为名推行“委托交割受托申报”“委托受托”业务,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给付固定回报,诱使社会公众投资,变相吸收巨额公众存款。
一审宣判
2019年3月22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昆明“泛亚有色”案作出一审宣判,对昆明泛亚有色公司、云南天浩稀贵公司等4家被告单位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亿元、五亿元、五千万元和五百万元;对被告人王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一审宣判后,被告单位云南天浩稀贵公司和被告人王飚提出上诉。
二审宣判
2019年7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天浩稀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被告单位,以及上诉人单九良等21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上诉一案二审公开开庭宣判。对上诉人王飚依法改判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上诉人王飚在一审期间不认罪,在二审期间提交了认罪悔罪书,表示认罪悔罪并退赔,综合考虑其在本案中的地位、作用以及认罪悔罪情况,依法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改判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目录
概述
简介
“泛亚有色”案
开庭审理
一审宣判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