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廷(1653年-1715年),字山抡,号南村居士,江苏长洲(今
苏州市)人,
清代诗人。主要作品有《南村集》和《
古剑书屋文钞》十卷。
[清](约公元一七o一年前后在世)字山抡,江苏长洲人。生卒年均不详,约
康熙帝康熙四十年前后在世。
康熙三十五年(公元一六九六年)
举人,以北籍被黜。圣祖南巡,迎驾于郊,
巡抚宋荦指以奏道:“此吴中才子也”。帝因以巡幸为题,限江韵试之,诗将成,帝适问:“行抵何处”?左右答道:“巳抵
吴江区”。廷桢因作结句云:“民关心忘处所,侍臣传语到吴江”。帝大悦,赐复举人,入直
武英殿。四十二年,(公元一七o三年)成
进士,改
庶吉士,散馆,授
编修。升左
谕德。充
江西省乡试正考官,称得士。廷桢淡于名利,专致力于书局,尝修佩文韵府、月令辑要。凡一切代言之作,院长必以相属。后以劳卒,赐“学充养粹”之襃。廷桢为文,惟意有所适,浑然若天成;尤工诗。所著有南村集,及古剑书屋文钞十卷,(均清史列传)并行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