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正发
蒙正发
蒙正发(生卒不详,约1617-1679),明朝政治人物,字圣功,号樵云,崇阳县人。1643年,李自成襄阳市召开农民军大会,张献忠占领武昌区,湖北各地烽烟四起。蒙正发在崇阳组织乡勇起兵,对抗张献忠义军,成功驱逐其设的崇阳知县。此事被湖北巡抚何腾蛟所知,许以功准贡。清顺治二年(1645年),清兵攻占武昌,蒙正发与叔父拥护邑令李方曾起义,但事败后叔父牺牲,蒙正发投奔平江县长沙市,投靠何腾蛟。南明隆武时期,蒙正发任推官,属章旷旗下,永历时官至兵科都给事。受到何腾蛟、瞿式耜的器重,成为楚党人物。
南明永历帝逃亡南宁市时,蒙正发与瞿式留驻桂林市。清兵攻占桂林后,蒙正发退居衡阳市,最终卒葬衡阳斗山。1686年,他的至交王夫之为他撰写了《明文林郎户科右给事兼任掌兵科都给事蒙公墓志銘》,称赞他“力持纲纪、清冒滥、劾功罪、裁凌”。顾诚在《南明史》对王夫之的说法持不同意见。
蒙正发著有《三湘从事录》,这是他在明亡后参加抗清活动的实录,共三万四千余字。王夫之评价《三湘从事录》“文笔流畅,善尽事理”。此外,他还拥有诗集《漆园放言》《龙璧吟》《欸乃声》和《芦草遗灰》,但已散佚。蒙正发有一子蒙之鸿。
人物介绍
崇祯末年纠集地主武装与张献忠起义军对垒,逐走义军设置的崇阳县知县。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清兵占江夏(武昌区)后,赴长沙市何腾蛟,任推官,奉命随章旷驻军湘阴县,后官进兵部司务、户科给事中。南明朱由榔南宁市后,他与留守瞿式耜桂林市。清兵占桂林时,投水被救,后隐衡阳市(一说后降清于衡阳),闭户屏迹以终,年六十二,葬于斗山(今衡南县茅市镇斗山白木村茶叶组)。著有《三湘从事录》、《漆园放言》、《芦草龙壁吟》等书,王夫之为之作序,并为之撰写墓志铭。
(据《湖湘文化名人衡阳辞典》,甘建华主编,尔雅文化出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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