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正发(生卒不详,约1617-1679),明朝政治人物,字圣功,号樵云,
崇阳县人。1643年,
李自成在
襄阳市召开农民军大会,
张献忠占领
武昌区,湖北各地烽烟四起。蒙正发在崇阳组织乡勇起兵,对抗张献忠义军,成功驱逐其设的崇阳知县。此事被湖北巡抚
何腾蛟所知,许以功准贡。清顺治二年(1645年),清兵攻占武昌,蒙正发与
叔父拥护邑令李方曾起义,但事败后叔父牺牲,蒙正发投奔
平江县、
长沙市,投靠何腾蛟。南明隆武时期,蒙正发任
推官,属
章旷旗下,
永历时官至兵科都给事。受到何腾蛟、
瞿式耜的器重,成为楚党人物。
南明永历帝逃亡
南宁市时,蒙正发与瞿式留驻
桂林市。清兵攻占桂林后,蒙正发退居
衡阳市,最终卒葬衡阳斗山。1686年,他的至交
王夫之为他撰写了《明文林郎户科右给事兼任掌兵科都给事蒙公墓志銘》,称赞他“力持纲纪、清冒滥、劾功罪、裁凌”。
顾诚在《
南明史》对王夫之的说法持不同意见。
蒙正发著有《
三湘从事录》,这是他在明亡后参加抗清活动的实录,共三万四千余字。王夫之评价《三湘从事录》“文笔流畅,善尽事理”。此外,他还拥有诗集《漆园放言》《龙璧吟》《欸乃声》和《芦草遗灰》,但已散佚。蒙正发有一子蒙之鸿。
崇祯末年纠集地主武装与
张献忠起义军对垒,逐走义军设置的
崇阳县知县。
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清兵占江夏(
武昌区)后,赴
长沙市依
何腾蛟,任
推官,奉命随
章旷驻军
湘阴县,后官进兵部
司务、户科给事中。
南明朱由榔奔
南宁市后,他与留守
瞿式耜守
桂林市。清兵占桂林时,投水被救,后隐
衡阳市(一说后降清于衡阳),闭户屏迹以终,年六十二,葬于斗山(今
衡南县茅市镇斗山白木村茶叶组)。著有《三湘从事录》、《漆园放言》、《芦草龙壁吟》等书,
王夫之为之作序,并为之撰写墓志铭。